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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(94學年度第一學期)一年級使用的康軒版國中國文第一冊課本中,選讀二〈煙會說話〉的課文發現一些關於標點符號的小問題。
比較明顯的是:學生使用的課本,與教師手中的備課用書,在同一段課文中,使用了不同的標點符號。

這是第一個問題:該用「逗號」還是「冒號」?

茲節錄該段課文如下:(頁170-171,課文第五段)
 ……。外婆的故事深植我心,她告訴過我( )煙會說話,風有顏色,天上的星星來自於母親的眼淚,鹿的跳躍是新生命的到來。黃昏飛來的黑鳥是祖靈變的,當小米像波浪搖盪著,是表示死去的親人在小米上跳舞。如果你深夜害怕時,可以起火讓煙飄起,讓祖靈來找你。也因為這些故事讓我體會到,生命中任何事物都有人性化和生命化的一面。

在上文( )的地方,學生的課本使用逗號(,),教師的備課用書則為冒號(:)。衡諸文意,此處當用「冒號」為宜。從「煙會說話」直到「讓祖靈來找你」的敘述,是作者轉述外婆對他說的「老祖宗的故事」,使用「冒號」自然會比「逗號」來得更貼切。這裡「冒號」的作用,就是同冊課本「語文天地一」中,「標明提起下文」、「提出引語」的用法。


第二個問題是:為何沒有使用引號?

作者轉述外婆的話之後,末了還附上自己對於這些故事的體認,如果使用「引號」來區隔,會讓文章更容易閱讀。茲示範如下:
 外婆的故事深植我心,她告訴過我:「煙會說話,風有顏色,天上的星星來自於母親的眼淚,鹿的跳躍是新生命的到來。黃昏飛來的黑鳥是祖靈變的,當小米像波浪搖盪著,是表示死去的親人在小米上跳舞。如果你深夜害怕時,可以起火讓煙飄起,讓祖靈來找你。」也因為這些故事讓我體會到,生命中任何事物都有人性化和生命化的一面。

這裡未使用引號,固然可以視為作者並非完整引述外婆的話,它是經過作者吸收轉製而成的文句,如「煙會說話,風有顏色,天上的星星來自於母親的眼淚,鹿的跳躍是新生命的到來。黃昏飛來的黑鳥是祖靈變的,當小米像波浪搖盪著,是表示死去的親人在小米上跳舞」,仍然屬於作者第一人稱的敘述,但是接下來「如果你深夜害怕時,可以起火讓煙飄起,讓祖靈來找你」的部分,就明顯是以外婆的語氣來對作者說話,因此加上「引號」來明確標示「提出引語」,會是比較適當的選擇。


第三個問題則為「並列的分句」是否應使用分號(;)?

先拆解文句如下:
 煙會說話,
 風有顏色,
 天上的星星來自於母親的眼淚,
 鹿的跳躍是新生命的到來。
 黃昏飛來的黑鳥是祖靈變的,
 當小米像波浪搖盪著,是表示死去的親人在小米上跳舞。

在「鹿的跳躍是新生命的到來」之後,使用「句號」讓人不解?若要體例一貫,此處使用「逗號」即可。若要將旨在陳述「祖靈」的部分,即「黃昏……跳舞」這一句,與前述有所區隔,在「鹿的跳躍是新生命的到來」之後,使用「分號」也會比「句號」更合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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