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分類:漢字書法 (3)

瀏覽方式: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
目前的《國語活用辭典》及《新無敵國語辭典》都說它是象形,但是早期的試題跟前一版的《國語活用辭典》,都把「閂」字解作「指事」。

其關鍵爭議之一,在於:按照國中的六書分類定義,根本沒有提到「合體象形」,只強調「象形」屬於「獨體為文」。按照這個分類定義,「閂」字解作「指事」就很正常。

另一個爭議則為:「閂」字所表達的,到底是「具體的物」?還是「抽象的事」?認為「閂」字就是「象門閂之形」,則為象形;認為它表示「閂上」,把中間一橫視為「符號」的,就是「指事」。

噪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【christine/問】

在康軒的題本中提到中國文字字體產生的時代順序依次是:
甲古文→金文→籀文→小篆→隸書→草書→楷書→行書
這樣的順序是否有問題呢?

噪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【或問】
在字典中查得「千」是從「人」從「十」,如果「人」的話,那就應該是撇,也就是掠,不過從字面上看來是「啄」沒錯,有老師有爭議,到底要怎麼做解釋呢?

噪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